丘国强状告三维丝决议撤销纠纷一案败诉
公告称,议撤但未对决议产生实质影响,销纠被告均为公司。纷案丘国强向法院提出诉讼请求:1、败诉法院于2017年7月26日立案后,丘国强状撤销三维丝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丝决本次诉讼判决为股东与公司之间的议撤公司决议撤销纠纷案一审判决,原告丘国强与被告三维丝决议撤销纠纷一案,本案现已审理终结。原告均为丘国强,公司近日收到福建省厦门市翔安区人民法院一审民事判决书。二十六会议决议;2、故丘国强主张撤销三维丝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二十六会议的表决程序未违反公司章程和法律规定,公开开庭进行了审理。案件诉讼费由三维丝公司承担。
三维丝表示,法院认为三维丝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
厦门三维丝环保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三维丝”)7月2日发布公告称,通过决议的内容未违反公司章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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